信息中心
NEWS
当前位置:
中基层干部提升班——三星学堂开课!
来源: | 作者:行政部 | 发布时间: 2017-12-27 | 325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7年12月24日,由公司创办的中基层干部提升班——三星学堂正式开课。
三星学堂

一直以来,三星机电都非常重视员工的在岗学习,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一个学习型的企业。这几年,公司开办了许多期针对中基层管理干部的学习班、交流课等等,并从这些课程中吸取经验,深入了解了公司需要如何开展培训,而我们中基层管理干部又需要何种形式的课程,以及什么样的知识,挖掘出真正适合三星机电自身的学习模式。最终,公司决定与温州赛格教育合作,在今后为三星机电的中基层管理干部们量身打造一系列的学习课程,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


平安夜,话平安

当天恰逢平安夜,这三星学堂的第一课内容就是“安全意识与安全管理”。公司特别请来了专业的安全培训师李骏勇老师为我们中基层干部讲解岗位职责中的安全理念。李骏勇老师师承中国工程院院士,从事安全工作十几年,曾任职于多个大型国、外企,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战经验。李老师通过案例分析、体验教学、实战指导等形式为大家言传身教。其轻松活泼,幽默风趣的授课风格,使学员们听得津津有味,受益匪浅。



提升意识,培养习惯

李老师总结出生产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几个原因:

1、忽视安全规定;

2、进行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3、疏忽大意;

4、无人监督制止。

要想杜绝事故发生,就必须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预防意识,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具体要提高哪些意识呢?

1、责任意识: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

2、第一意识:不安全不工作!

3、预防意识:预知危险、防范未然!

4、执行意识:作业按规范、执行不打折!

5、改善意识:隐患就是事故,所有隐患应及时改善!

习惯源于意识!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意识,才会有一个良好的习惯来支配大家的生产行为,才能够将安全事故扼杀于摇篮。


一岗双责

最新的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了“一岗双责”的条款,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除了对本单位的生产任务负责之外,还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全面负责。李老师详细说明指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并不仅仅是指公司或者部门的负责人,而是指所有进行生产活动的岗位员工,新“安法”的此条款将以往“安全生产领导有责”转变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强化了每一个员工的安全责任。

单位负责人职责

在明确了每个单位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后,李老师也给出了负责人应该如何尽到安全责任: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部门三检查
最后,李老师也针对生产部门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一个可行的方案,即“部门三检查”。建立各岗位日检、各组长周检、各车间月检制度,并分别制作检查表,严格执行,并将结果汇总到部门长乃至公司,辅助公司层面的安全检查。


课后反思

通过一天的课程,学员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看法有了极大的改观。在课后,三星学堂组织学员们积极的讨论了课程中所了解到的内容,对授课内容进行了反思,并请各组学员对如何面对今后工作中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了发言表态,相信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定能学以致用,促进公司安全工作水平的提高。